十八章 宫刑 (1 / 4)
林千清是当地最大的豪门望族,
他的兄长林万清去年得了肺痨过世,留下的家业被他这个好弟弟也顺手牵了羊。
他哥哥唯一的儿子被林千清安排的那是明明白白,
整天呆在城中最大的“佳丽”红倌,逍遥自在,好似神仙。
后来因为这个臭小子,把林千清刚花大价钱,买来的一个美娇娘的脸给划破相了,
林千清一气之下,竟然把他直接给打死了,彻底断了他兄长家的血脉。
(读到这里是不是觉得画风突变,走错片场了)
这件事情在玄菟郡几乎家喻户晓了,可是他却依旧能够逍遥法外。
没办法啊,谁让他是名门望族呢,
钱,他有的是,证人,他也有的是,好像天底下的人都是他的证人。
那是谁杀得?
冤有头债有主啊,既然不是他杀的,
那就是是是是……是一个叫什么万春给杀的,依大汉律法,杀人者得偿命啊。
那个什么万春的是谁?
哎,你说巧不巧,他就是一个高句丽人,长得还挺帅,
这都不是他的错,但是他作为一个林千清的奴隶,还长这么帅那就是他的错了。
林千清第一个想到的替罪羔羊,就是他。
无疑,杨万春,他是不幸的,这特么是真冤啊!
他一个挖铁的,平时连个人影都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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