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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震(1724~1777)清代考据学家,思想家。字东原,安徽休宁人。进士出身,曾任纂修、翰林院庶吉士之职。
他曾提出“光照说”,认为心之认识如同火光照物,光小照得近,光大照得远,这实质上是一种朴素直观的反映论。在伦理思想方面,认为人“有欲、有情、有知”,这是人的本性,否定情欲,也就否定了“人之为人”。他主张要区别欲与私的界限,认为私是“欲之失”,不能“因私而咎欲”。要“理存乎欲”,使人的自然情欲得到合理的满足,而不能只“存理灭欲”。他还提出“以情洁情”的主张,反对道学家的伪善,“以理杀人”。
戴震幼从塾学,遍览诸经及小学之书。自十七岁时即有志闻道,已尔精通《十三经注疏》,“谓当先从事于字义制度名物以通六经之语言。考诸篆书,由《说文》以观古圣人制作本始。更念《尔雅》为承学津筏,又殚心其书,旁推交勘,尽得古画古义古音声。有一字不准六书,一解不贯群经,即无稽者不信,不信者必反复参证而后即安。”自言曰:“余于疏不尽记,经、注则无不能背诵也。”
至二十岁,在郡城紫阳书院从师徽派朴学的创始人江永,与程瑶田、金榜、郑牧、汪肇龙、方矩等同学于歙县西溪不疏园,学问益进。其后至京师,与王鸣盛、钱大昕、朱筠、纪昀、卢文绍、王昶、惠栋等知名学者交往,共同研讨学问。此外常与洪朴、洪榜兄弟等相与交游。戴震的周围聚积了诸多良师益友,他们之间学术方面的切磋探讨对其学识建树大有俾益,并使他得以与当时考据学的主流相往还。
戴震生平无嗜好,惟喜读书,博闻强记,于小学、经学、哲学、天文、数学、机械、历史、地理都有研究。
戴震治学志存闻道,领域广博,有着强烈的经世色彩,从考据出发而又不囿于考据,在考据的基础上阐发义理,形成独特的学术风格。戴震在小学研究方面始终贯穿着一种既注重汉学师承又锐意创新的精神,以“精专”为最高的学术追求,“贵精专不贵博,与其知十而皆非真,不若知一而为真”,开乾嘉朴学精专学术风尚,发明六书“四体二用”说,提出声转说,作“转语”以补“尔雅”、“方言”、“释名”之缺,阐释“训诂声音,相为表里”的训诂原理和“疑于义者以声求之,疑于声者以义证之”的音义互证方法,主张以字考经,以经考义,义理、考据、辞章三者合一,训诂与校勘密切联系。
戴震治学反对孤证,重证据而不轻信,以书证书,纵横考索,卓然称考据大师。在哲学上,肯定世界是“气”之变化过程,而“气化流行,生生不息”,即为“道”、“理”。“气”是“阴阳五行”,也即“道”之实体。又以为《易·系辞》所谓“形而上”之“道”,即“未成形质”以前之“气”;“形而下”之器,即“已成形质”以后之物,反对理学家“理在事先”等说。
又提倡从具体考察事物中认识事物规律,即“理”,“事物之理,必就事物剖析至微,而后理得”,以为“理也者,情之不爽失也,未有情不得而理得者也”,“今以情之不爽失为理,是理者存乎欲者也”。其“理存于欲”之命题,一反理学家“去人欲、存天理”之说教,以为“后儒以理杀人”,与“酷吏以法杀人”无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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