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启圣 (1 / 1)
姚启圣
姚启圣,生于1624年,字熙止,会稽(今浙江省绍兴市)人。生性聪敏而倜傥,豪放而重侠义,且多以谋略用事。康熙二年(1663年)中举八旗乡试第一名。历任广东香山县知县,福建布政使、总督、兵部尚书、加太子太保等职。在任福建总督期间,对退守台湾及沿海岛屿的明将郑经和郑克爽部采取军事抗衡和政治攻势两种策略,并以政治招抚为主,取得了显著效果,为清政府最后统一台湾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病死于福建。著有《忧畏轩集》一书。
姚启圣一生以风流倜傥著称,以豪迈任侠自喜。他为人机警,处事多谋,是位豪气与谋计相兼的人物。举两件事足以说明他的这一特有的气质。
其一,清顺治年间,姚启圣以诸生身分出游通州(今北京市通县)当地土豪欺他是个南蛮,侮辱他,他一气之下,自己跑到清军营帐乞求参军效力。后来他被升任通州知州,立即将欺侮他的那个作恶多端的土豪执拿杖杀而死。然后自动弃官归乡。又有一回,姚启圣在路上突然遇到两个强盗劫持两位年轻女子,一年迈之人紧迫其后嚎哭,哀求强盗不要抢走女子,强盗根本不理。他见此情景,心中大怒,但先压下心中怒火,以路过无关之人上前与强盗说情,即以猝不及防之速,夺下强盗的佩刀,顺手杀死他们,放走了老翁和两个女子。为了躲开当地县衙的追查,他再次投靠族人,隶籍清廷镶红旗汉军为伍。
其二,康熙二年(1663年),姚启圣考取了八旗乡试第一,出任广东香山县知县。上任伊始,他得知该县自明末以来,因盗匪与天灾并行,祸乱之中,民不聊生,百姓缴不起税赋,知县因完不成上司的任务而被捕入狱者已有七人。面对困境,他一边哀叹说:“明年再加我一个,被捕入狱的香山知县就满八个人啦!”一边却想出一条解救七人,自己亦安然脱祸之计。于是,他一到县衙就把七位前任从狱中请出,置上一桌丰盛的酒席,还请来乐师奏乐助兴,自己作东,八人相对痛饮,倾诉衷肠。席罢,他又给他们办理行装,送归原籍。接着自己亲自写书向总督报告说:“七位知县应追回拖欠官府的税金共十七万两,已在某月某日全部收回入库。总督阅后大为吃惊,以为姚启圣一定是个巨富,想行善替七位前任偿还欠款,岂料姚此时还是位贫寒之士,身无余资,哪有能力偿还许多欠款,那只是他施的一个蒙拖之计罢了。”事有凑巧,不久,降清的吴三桂、尚可喜、耿继茂等三位藩王发起叛乱。康熙皇帝命康亲王杰书为帅出兵南征,姚启圣见来了脱祸的时机,便找来他的一位相貌堂堂、识多见广、能言善辩的朋友吴兴祚商量说:“我闯下了大祸,只有投奔康亲王,帮他建立奇功,才能避祸。此事非你去说服亲王,而他莫能代。”吴兴祚答应之后,姚启圣又筹备了五千银元通过关系买通看门小厮和佣人,了解到康亲王十分喜欢弹丸,乃特意制造了十万粒让吴兴祚送去。吴兴祚对福建的山川地理及兵马情况非常熟悉,又善于言谈,与康亲王相见交谈后,康亲王十分器重,吴便乘机向康推荐姚启圣之才,并说姚有意到麾下充职。亲王当即应允,立马行文给两广总督和广东巡抚,调姚启圣到手下任参谋。这时,总督才明白自己中了姚启圣金蝉脱壳之计,大叫上当。但有碍于康亲王的命令,不能不执行,只得让姚启圣堂而皇之离职而赴新任。该县所亏欠的巨额税赋之金,总督只好强令海上商人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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