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晚清政府的卖身契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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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晚清政府的卖身契
--中国清政府和西方列强签订《辛丑条约》《辛丑条约》即《辛丑议定书》,又叫《辛丑各国和约》。
1901年9月7日,奕匡力、李鸿章代表清政府,与英、俄、德、法、美、日、意、西、荷、比、奥11国公使,在最后议定书上签字。1901年是夏历辛丑年,所以最后议定书又称为《辛丑条约》。
1900年8月14日,八国联军攻陷北京,慈禧太后为了勾结帝国主义以对付义和团,便任命李鸿章为议和全权大臣,从广东进京与列强谈判。8月24日,她又发布上谕,允准李鸿章自行行事,会同庆亲王奕折迅速办理“和局”。慈禧太后为求得帝国主义列强对她的“宽恕”,同时发布“剿匪”上谕,正式“痛剿”义和团。9月25日又宣布惩处放任义和团的载漪、载勋、刚毅、赵舒翘等亲贵重臣,并加派亲英国和日本的刘坤一、张之洞,参与谈判。12月24日,11个国家(除武装入侵的八国外,还有比利时、西班牙、荷兰)联合提出《议和大纲》12条。1901年9月7日,奕匡力和李鸿章才代表清政府,与英、法、日、俄、德、美、意、奥、西、比、荷等11国的代表,在最后议定协定书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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