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法律篇》:西方政治理论的思想源泉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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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律篇》:西方政治理论的思想源泉
〔古希腊〕柏拉图著
【作者简介】
本书作者为:古希腊著名的思想家柏拉图。有关他的生平,本书前面已经作了介绍,这里再作一些补充。
柏拉图从20岁起,跟随苏格拉底学习了8年。苏格拉底的学识、品格和哲学思想都深深感染了柏拉图,他曾不止一次地称苏格拉底为“人类中最智慧的人”。苏格拉底死后,柏拉图悲痛地离开雅典,开始了漫长的旅行生活,这一时期他学习、研究了爱利亚派和毕达哥拉斯派的哲学与数学。公元前395年,他回到雅典,创办了一所学校,即著名的“柏拉图学园”,这是欧洲历史上第一所正规、固定学校。柏拉图主持学园40多年,培养了大批人才,包括伟大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他一边广收门徒,培养人才;一边著书立说,宣传其哲学和政治主张。此后40多年,除了两次短暂的叙拉古之行外,柏拉图一直在雅典主持学园工作。其大部分著作均在这个时期完成。
【内容精要】
(1)法的概念及作用
法律是一种社会行为准则,是正义与公道的象征,是人们协议的结果。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为达到既不得利,也不受害的目标,必须有一个行为标准,这个行为标准就是法律。凡法律规定的就是公道的、合理的,否则就是不公道的、不合理的。法律是公民的行为准则。
法律还是理性的体现。因为人们在行动中“都要服从我们内心那种永恒的素质,它就是理性的命令,我们称之为法律”。
如果国民人心皆善,只须通过教育人们就会和谐相处,法律也成为多余。但人性是自私的,人的心灵充满了邪恶,因而人的所作所为就不会符合正义。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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