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文学【25wx.com】第一时间更新《中国历史名人之六》最新章节。
大刀阔斧推行新法
熙宁三年(1070)十二月,以王安石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由副相晋升为宰相,这是变法运动趋向高潮的标志。
王安石的变法,在当时称为新法,新法内容包括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等。王安石派出提举官四十多人,把新法颁行于天下。
新法的核心内容是理财。在具体内容上,各法是这样的:
均输法。把发运的职能改为均输,朝廷借予钱币、米粮作为本钱,凡是上供朝廷的物品,都必须从价格昂贵的地方移到价格便宜的地方去购买,用路途近的地方而取代远的地方,预先了解京城仓库里所应当置买的东西。价钱便宜的就先购买好,然后贮存起来。此法熙宁二年(1069)七月开始实行于淮南路,江南东、西路,两浙路及荆湖南、北路,王安石选派薛向担任发运使,全权负责举力均输,总结东南六路的财赋和茶盐等各项收入。均输法的实施,有效地调整了供求关系,改进了对京师贡物的供应,减少了纳税户的一些不合理负担,政府的财政因而有所增加。
青苗法。把籴(di)买常平仓粮的本钱作为青苗钱,散给每家每户,命令他们出二分利息,春天散出,秋天收回。青苗法于熙宁二年(1069)九月开始实行。这对调节粮价、救济饥民有一定作用。青苗法推行后,南方农民认为很是便利。一般农民也愿意到州县去借青苗钱。青苗法虽然收百分之十利息,二次借贷收百之四十利息,但还是比私人百分之百的高利低得多,因而对高利贷起了一定限制作用。不过由于青苗钱贷款不敷分配,高利贷在农村还是很活跃,青苗法的实施给国家带来一定财政收入。然而,其弊病也是显而易见的,官吏在散敛青苗钱时敲诈勒索,有时折价计钱,使一些农民蒙受到损失。
农田水利法。发布于熙宁二年(1069)十一月。农田水利法是王安石以“天下之力生天下之财”的思想的集中体现。发展农田水利,开垦相当多荒田,整治大量陂塘,疏通许多河道、沟渠,兴修大量水利工程,其成就有目共睹。
免役法,又称募役法,即根据老百姓家中财产的数量,分别叫他们出钱雇人服役,下到单丁、女户,这些本来就不必服役的家庭,也一律叫他们出钱,这叫助役钱。免役法的推行,使各等户都出钱,豪富之家财产多,出役钱也最多。同时也使流离失所的农民得以回乡务农,有利于农业生产。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天才一秒记住【二五文学】地址:25wx.com,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